1.《反倾销条例》
南非《反倾销条例》(Anti-Dumping-Regulations)第17条规定,如果外国出口商及其相关进口商均充分合作参与调查,则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International Trade Administration Commission, ITAC)应考虑遵循从低征税规则(Lesser Duty Rule)。
“从低征税规则”,即征收的反倾销税率是倾销幅度或损害幅度两者中的较小者。从文本上看,世贸组织《反倾销协定》中没有“损害幅度”这一概念,但其第9条第1款规定,“如反倾销税小于倾销幅度即足以消除对国内产业的损害,则该反倾销税是可取的”。由此可见,《反倾销协定》鼓励成员方在损害幅度(即“足以消除对国内产业的损害”的幅度)小于倾销幅度的情况下,按照损害幅度征收反倾销税,也即适用从低征税规则,避免征收过高的反倾销税。
建议南非贸易救济案件的涉案企业积极应诉、配合调查,通过如实、完整、及时填答调查问卷、提供证据资料、配合ITAC实地核查等方式,争取有利裁决。
2.《税务管理法》
南非海关税务署(South Africa Revenue Service,SARS)根据《税务管理法》(Tax Administration Act)负责全国税收征管、合规和执法。南非各项税费申报缴纳均在SARS官网有明确规定,在南企业应仔细研读,确保合规。
南非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资本利得税、营业额税、股息税、航空旅客税、钻石出口税、捐赠税、证券转让税、技能发展税、利息预扣税、矿产和石油资源特许权使用费等。其中,南非企业所得税率在近年来经历了一次关键性的下调。自2023年起,适用于在2023年3月31日或之后结束评估年度的公司,其标准企业所得税率从之前的28%下调至27% 。这一调整旨在提升南非对外国直接投资的吸引力,减轻企业税负,刺激经济增长。
南非进口商品面临关税(custom duty)、消费税(excise duty)、增值税(value-added tax)、环境税、燃料税、道路事故资金税、健康促进税、反倾销、反补贴及保障措施税等。其中,关税是南非对进口货物征收的基础性税种,在进口清关环节由SARS征收。关税税率依据南非关税税则确定,主要为从价税,即按货物海关完税价格(通常为到岸价,CIF)的一定百分比计征,少数商品适用从量税或复合税,部分农产品存在季节性或配额安排。南非已签署多项自贸或优惠贸易安排,符合原产地规则的货物可适用优惠税率。消费税属于南非间接税体系中的选择性税种,既适用于进口商品,也适用于南非本地生产商品,征收环节通常在进口清关或生产出厂环节。主要针对特定商品征收,应税商品包括但不限于:酒精饮料(葡萄酒、烈酒等)、烟草制品、燃油类产品、奢侈品(如高档汽车)以及部分电子产品。生产企业进口原材料用于加工出口产品的,可申请消费税递延或退税。增值税(VAT)是南非最重要的流转税,几乎所有进口货物都需缴纳,在进口清关环节由SARS征收。当前标准税率为15%,计税基础通常包括货物的完税价格、已缴关税及部分相关费用。对于已在南非注册VAT的企业,进口VAT通常可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不构成最终成本;对未注册企业而言,进口VAT则直接构成成本。其他税种多属于专项或政策导向型税费,主要用于引导消费结构、覆盖公共成本及保护本国产业,企业需在涉及相关产品或行业时重点关注。
南非对进口申报合规性监管较为严格,如未如实申报进口货物,可能面临高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海关有权扣押货物直至完成税务稽查。建议进口商在清关前委托具备资质的报关行或专业税务师进行合规性审查,以降低税务和合规风险。
3.《投资保护法》
《投资保护法》是南非规范投资活动的重要法律文件,适用于包括外国投资者在内的各类投资主体。该法确立了投资保护的基本原则,保障投资者依法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同时明确政府在公共利益领域的监管权限,并对投资争议解决方式作出规定,是外资企业评估南非投资法律环境的重要依据。
附件:南非《投资保护法》(Protection of Investment Act 22 of 2015).pdf
4.《公司法》
《公司法》是规范企业在南非设立、运营和治理的基础性法律,对公司注册、股东权利、董事职责、信息披露及合规要求作出系统规定。该法适用于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各类公司,是外国投资者在南非设立公司和开展经营活动的核心法律依据。